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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0日,*ST光一董事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。据查,公司董事会在控股股东多次未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,屡次以控股股东“资金筹措计划暂未落实到位”“若公司启动司法程序拍卖其持有的股份,公司将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”为由,放任其屡次拖延偿还占用资金,未对其采取实质性追偿措施。截至目前,公司控股股东仍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2.1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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